根据案件情况一般需要提供答辩人实际使用被申请商标的证据材料,如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证据以及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证据等,同时也可以考虑提供被申请商标创意来源等相关证据材料。